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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顾快穿

醉美人饮酒 著

穿越重生连载

金牌作家“醉美人饮酒”的穿越重《九顾快穿》作品已完主人公:林祝赵怀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六岁的她被领进一处气派的公大门后是铺着青石板的庭面前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朝她微笑:“你就是小林祝吧?我是赵叔到叔叔这里来……”她小手紧张的抓着裙怯生生往后挪了小半男子见她怕小声地叹了口旁边穿旗袍的女人正用茶盖慢慢的在茶上面轻身段丰耳朵上的红宝衬得肤色越发白只是眉眼间带着几分傲她瞥了眼女声音带着点尖细:“……赵祈你交的这叫什么朋友?欠着咱们家的银...

主角:林祝,赵怀礼   更新:2025-10-11 15: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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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的她被领进一处气派的公馆,大门后是铺着青石板的庭院,面前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朝她微笑:“你就是小林祝吧?

我是赵叔叔,到叔叔这里来……”她小手紧张的抓着裙边,怯生生往后挪了小半步。

男子见她怕生,小声地叹了口气。

旁边穿旗袍的女人正用茶盖慢慢的在茶上面轻刮,身段丰腴,耳朵上的红宝石,衬得肤色越发白皙,只是眉眼间带着几分傲气。

她瞥了眼女孩,声音带着点尖细:“……赵祈安,你交的这叫什么朋友?

欠着咱们家的银元不还,倒把女儿扔过来,自己揣着船票跑东洋去了,哪有这样当爹的?

你还笑,笑什么?

再笑我真要疑心这是你的私生女,故意编出戏文骗我!”

赵祈安脸上的笑淡了些,沉声道:“胡说什么?

当着孩子的面胡吣,她才六岁。

你日日守着我,我哪来的闲心养私生女?”

话锋一转,看向林祝时,眼里又漾起笑意,“……这样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若是我的女儿,我赵祈安半夜都能笑醒。”

他就一个儿子,自小被先生按着读书,抱在怀里硬邦邦像块顽石,半点没有小姑娘的软嫩。

前几年见朋友家添了个女儿,粉团似的惹人疼,他当时就羡慕,没想六年后,这小姑娘竟真的进了自家门。

朋友欠的那些个钱,他早不放在心上,只觉得捡了个宝贝,反而想留下来养….女人也只是随口抱怨,目光在林祝脸上转了几圈,见她怯生生的,眼睛大大的,看着乖乖的、倒生不出恶感,只嘟囔:“……也是个苦命的,亲爹说扔就扔了。”

可转念又气,“扔也拣着有钱人家扔,这林思文,算盘打得倒精!”

自此,林祝便在赵家公馆住了下来。

赵家夫妇有个独子,比她大三岁,府里的下人都唤他“小少爷”。

那男孩穿着定制的西式小西装,白皮肤衬着红唇,瞧着像橱窗里的洋娃娃,性子却骄纵得很。

在林祝眼里,他从头到脚都金贵,偏生对她颐指气使。

长辈在时,他会规规矩矩叫她“林妹妹”,嘴角弯着礼貌的笑;可只要长辈一转背,他就会凑到她耳边,恶声恶气地叫她“猪”,笑话她:“哪有人叫猪?

哈哈哈。”

更是常常说:“这公馆里的一切都是我的!

前院的石榴树,后院的马车,账房里的金条,将来都是我的!”

他叉着腰,下巴抬得老高,“你爹欠了我家的钱,把你扔在这儿白吃白喝,要么现在就滚出去,要么就给我当丫头,伺候我替你们家还债!”

林祝无家可归,只能含着泪点头,听他差遣。

他让她跑着去厨房拿点心,让她蹲下来给他系皮鞋带,让她捧着厚重的线装书跟在身后,首到把她惹哭了,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滚在粉脸上,他才愣愣地住了手,盯着她的眼泪看半天。

画面一转,己是十数年后。

当年的小少爷长成了挺拔的青年,一身英式三件套西装熨帖笔挺,手腕上的金表链在阳光下闪着光。

他依旧把林祝拴在身边,让她读他念的学堂,他出国留学,便托人把她也送去同一座城市,美其名曰“让她也见见世面”,实则仍让她照顾他的起居。

他进了自家开办的洋行当经理,也硬是把她安插进来做秘书。

林祝始终温顺,他递来的西洋糖果她乖乖收下,他让人送来的旗袍她日日穿着,他安排的洋房她住着,他的黑色轿车她坐着,从没有半分违逆。

他对此满意得很,待她也越发“宠爱”,市面上刚出的香粉、最新款的留声机,总会第一时间送到她面前。

她也出落得越发夺目,眉眼如江南春水,肌肤似上好的羊脂玉,穿一身月白色旗袍时,领口露出的颈项线条柔和,走动间裙摆摇曳,顾盼间自有风情,便是洋行里那些留洋归来的小姐,也不及她半分韵味。

那日他拿着个丝绒盒子走进来,里面是条祖母绿项链,鸽蛋大的宝石在灯光下泛着幽幽的光。

他走到穿衣镜前,看着镜中穿着旗袍的她,指尖划过她的颈侧:“试试。”

项链戴上的瞬间,宝石的绿与她的白形成鲜明对比,却半点抢不走她的光彩。

镜中的她乌发挽成发髻,只留两缕碎发垂在鬓边,衬得眉眼愈发明艳,旗袍勾勒出的身段玲珑有致,在名贵珠宝的映衬下,美得像幅工笔仕女图。

他喉结动了动,突然从身后圈住她,下巴抵在她发顶,带着雪茄味的气息拂过耳畔。

他吻她的耳垂,吻她的颈项,像头初尝情事的猛兽,指尖猛地扯开她旗袍后领的盘扣,将她抵在冰冷的镜面上。

镜面映出她泛红的眼角,映出他紧绷的下颌线,他红着眼在她耳边低喃:“林祝,林祝……一辈子都留在我身边,好不好?”

画面再转,却是洋行经理办公室里一片狼藉。

古董花瓶碎在地上,文件散落一地,他站在其中,昂贵的西装皱了些,额前的碎发垂下,遮住眼底的戾气,却掩不住周身的怒火——与幼时那个恶霸小少爷,竟无半分差别。

“……赵家待你还不够好?

我爹娘把你当亲女儿疼,绫罗绸缎供着,山珍海味喂着,如今让你在洋行给我当个秘书,帮我处理些琐事,就委屈你了?”

他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怒火,“你想做什么?

洋行的主管、理事,你说!

我哪样不能给你安排?

偏要跑到乡下那个破学堂去当先生、我不许!”

林祝被他摔东西的动静吓得一颤,下意识想点头应下,让他别再生气——毕竟再过半小时,他还要主持洋行的重要会议。

可心底那点不甘像野草般疯长,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反抗,怎能就此退缩。

“怀礼……我们虽一起长大,可我也想有自己的活法。

你身边有那么多精明能干的先生小姐,我帮不上什么大忙,我……我喜欢孩子,想去教书。”

“我说了不行!”

他猛地攥住她的手腕,力道大得让她蹙眉,“想离开我?

除非我死了!”

他看着眼前这个被他用锦衣玉食养起来的女人,她穿的旗袍是他挑的,戴的首饰是他送的,连身上的香水味都是他选的,怎么突然就敢说要走。

林祝看着他猩红的眼,眼泪又不争气地落下来。

这辈子她好像只在他面前哭过,小时候是被他欺负哭的,现在是被他逼哭的。

她哽咽着问:“我知道……赵家对我的恩重如山,我爹欠赵叔叔的,我欠你们的,这些我都记着。

可我要怎么还?

要还到什么时候?

难道……要用一辈子来还吗?”

他看着她的泪,像被烫到一样松开手,胸口剧烈起伏,半天憋出一句:“林祝,你没有心!”

说完,猛地转身,带着一身怒火摔门而去。

……林祝从梦中惊醒,窗外是鸡鸣声,不是公馆里的西洋钟。

她躺在乡下学堂的宿舍里,屋顶是简陋的木梁,墙是黄土夯的,摸上去还有些粗糙。

旁边的木板床上,住着另一个来支教的女先生,比她小几岁,性子活泼,正睡得香甜,嘴角还带着笑。

她拉了拉身上的粗布被子,布料虽不如家里的蚕丝被柔软,却盖着踏实。

这里没有穿不完的旗袍,没有用不尽的珠宝,没有那个时时刻刻把她拴在身边的人,却有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有田埂上的风,有自由的味道。

让她不舒服的唯一一点就是,都这么久了还是忘不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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